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一)思想政治纪律方面
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以下损害党中央权威、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1.在公共场所或利用网站、媒体、微博(群)、微信(群)等各类社交媒体或互联网群组等平台,散布违反宪法、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意识形态不当言论,或妄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发布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英模人物,煽动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言论。
2.危害国家统一、伤害民族情感和国家尊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
3.违背社会公德,破坏民族团结,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4.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宗教活动,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
5.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
(二)教育教学管理方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散布对抗中央、有损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在课堂、论坛、讲座、网络平台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有违道德伦理和不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4.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从事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
6.违反教学纪律,酿成教学事故,教学敷衍了事,态度不端正,未经批准,随意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等。
7.在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招生就业、考试评卷、发展党员、学生干部选拔、奖(助、贷、补)学金评定、招标采购等工作中,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8.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网上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
9.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无故不承担或拒不接受分配的工作任务。
10.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及旷工。
11.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从事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2.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学术伦理道德方面
1.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
2.抄袭剽窃、篡改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或教育教学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3.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4.发表研究成果时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5.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6.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
7.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或学术造假。
8.在申报项目、奖励和职称评审、学位评定、考核奖惩等工作者中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等。
9.开展有违伦理道德的科学研究。
10.未经批准,与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项目合作或接受资助。
(四)生活作风方面
1.严禁与异性学生有任何形式的语言挑逗、猥亵、性骚扰行为或与之发生不正当关系。
2.严禁参与“黄”“赌”“毒”、非法传销活动及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3.严禁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伦理,不尊老爱幼、不赡养老人等行为。
(五)廉洁从教方面
1.严禁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3.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4.严禁向学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或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等谋取私利。
(六)公共道德方面
1.严禁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他人,讨论不利于团结和有损害于学校与他人形象的事。
2.严禁随意破坏公物、浪费资源,严禁开离办公室不关灯及教师课后不关教学设备设施、照明灯、电风扇等浪费资源行为;
3.严禁铺张浪费,严格审核教职工外出开会、培训、学习进修等学术交流活动经费,对未经批准住豪华酒店、乘坐头等舱等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