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培华学院第十期新入职辅导员培训
暨第二十一期辅导员在职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有效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新时代陕西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十条措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 43 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我校辅导员聚焦专业发展,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西安培华学院第二十一期辅导员在职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
二、培训方式
采取技能培训、专题报告、外出参观学习、专题沙龙等相结合的办法。
(一)专题报告及经验分享
1.外请专家介绍相关工作方法及经验;
2.我校优秀辅导员代表分享学生工作经验;
(二)外出参观学习
坚持四面八方,统筹多方资源,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外出参观学习,强化学习交流,拓宽工作思路。
(三)劳动教育实践
围绕西安培华学院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劳育润心、增智赋能”思政主题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提升辅导员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过程中的实操本领。
(四)辅导员主题沙龙
围绕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主要内容开展辅导员专题沙龙,针对服务学生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如何运用办公自动化创新化开展工作,进行充分探讨,形成具有可以借鉴的辅导员特色工作法,并有效推广。
(五)分组讨论及成果汇报
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辅导员“了解学生、熟悉学生、掌握学生、引领学生、成就学生”的能力提升为重点,聚焦学校地方性应用性国际化人才培养要求和发展战略,精准赋能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对达成人才培养预期目标的可行性措施进行充分研讨,助力学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培训地点及安排
见附件 1。
四、培训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谨。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全体参训成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请假,须提交请假条,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后,提交党委学工部审批,参训情况纳入辅导员考核。
(二)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参训人员须认真参加学习,每次培训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认真领会培训要义,记录培训内容,对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同志,要参加补训。
(三)认真总结,撰写心得。所有参训人员应对本次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填写学习记录表提交至各小组负责人处,并于培训日程最后一天 17:00 前,将汇总整理后的学习记录表提交党委学工部。
附 件:
1.西安培华学院第十期新入职辅导员培训暨第二十一期辅导员在职培训日常安排
2.西安培华学院第十期新入职辅导员培训暨第二十一期辅导员在职培训学习记录表
中共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202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