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培华学院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年度检查工作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工作室负责人:
根据《关于组织西安培华学院2024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终期考核及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院学函〔2026〕12号)要求,辅导员发展学院组织开展了年度检查评审工作,对2025年立项建设、在建设周期内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进行评审,经过专家审议,形成终审意见,确定 1 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通过年度检查评审;1 项作撤项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
依据《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培华党发〔2025〕11号)有关规定,财务管理中心将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报销各项项目的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工作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