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法学院在格物楼1116举办香港法院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学习分享会。此次活动由理论法教研室主任罗静副教授主持,法律实务教研室教师张丽莎主讲。

张丽莎老师近期参加了由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主办、陕西省律师协会承办的“香港普通法与争议解决实务”培训。她从管辖权、程序和证人质询三个方面对香港法院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同时结合自身的实务经历对比了内地与香港的诉讼程序,重点讲述了证人质询环节,律师在主问——盘问——复问阶段的提问技巧、提问方式与提问内容。之后,张老师结合培训内容对法学实践教学提出了建议——模拟法庭活动学生背对背准备,事前不进行排练,真正体现法庭审判中双方的对抗性,以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
随后,参加培训的另一位国际法专业的杨玉琼老师向大家分享了培训心得。杨老师表示通过这次培训,拓宽了视野,香港大律师的学识、谈吐和风度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了解了普通法的民事诉讼程序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规则。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法学院教师们将会结合具体教学任务将此次培训内容渗透到教学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