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采取院系联评等方式。经我院严格组织,周密安排,评选认定法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如下:
康彦晶 |
张 欢 |
游世梅 |
王梦玲 |
李姿婷 |
姬翠翠 |
魏 莱 |
张 双 |
梁 月 |
马 雪 |
段文瑞 |
胡 鑫 |
白可竹 |
魏文飞 |
安兆慧 |
郭海云 |
陈婷婷 |
赵伟帆 |
金玉驰 |
董寇敏 |
李昕润 |
冯 丹 |
廖思诺 |
谭秋婷 |
刘旖旎 |
张靖琪 |
赵艳秀 |
马 丽 |
段雨柔 |
李 妍 |
单栩鑫 |
闫孟纳 |
王汝奥 |
王梦莹 |
栗艺菲 |
庄宇乐 |
陈艺豪 |
黄子溪 |
朱丹丹 |
赵小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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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我校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任何异议,须实名制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投诉、反映。
监督、投诉方式:
法学院学生一站式服务站:029—85680289
党总支书记行政副院长韩斌:18089263788
负责老师关鑫:18189202092
监督、投诉邮箱:313716702@qq.com
法学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