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涵,男,中共党员,现任法学院2024法学(专升本)4班班长、彭水县综协会大学生志愿服务队负责人,曾任校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会会长、团总支委员、法律服务社副社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2项、政府表彰1项、省部级荣誉9项、校级荣誉27项。

德法兼修,自强不息。王涵同学始终刻苦学习,努力掌握各项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每学期专业和综合成绩位列班级第一名,名列年级前茅。他认为:“学习成绩永远都只是分数的象征,人品才是最高的学位。无论过去在陕警院法律系还是在培华学院法学院的学习,都应着重提高自己的情商和修养,练就过硬才干,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他被评为2022-202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法路拼搏,载誉前行。他在竞赛方面也成果丰富,曾获2023年“中银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法律实务赛项一等奖、爱国诗词大会知识竞答陕西省一等奖、校第八届“宪法文化周”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一等奖、宪法知识竞赛一等奖、第七届法律实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培华学院法学院第一届法律文书写作大赛二等奖等竞赛类奖项二十余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并非偶然,而是源于他扎实的专业基础、严谨的学习态度和持之以恒的努力。在学习和竞赛的过程中,以赛促学,知不足而奋进。



党魂砺行,担当垂范。他自2024年1月成为一名光荣的党员以来,始终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勤奋、扎实积累,注意提高思想修养,学思践悟党的先进理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他作为第八期全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和团员青年专题网络培训研修班的学员,在担任学生干部和团总支委员期间,竭力奉献,担当作为,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被评为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


躬行实践,五育并举。他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连续两年获评陕西省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2023年省级优秀团队。他组织参与的“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法治中国青春行”三下乡普法项目获团中央立项2项;“法护黄河青春行”普法项目获团省委立项1项。他在校期间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名誉权纠纷等民事案件34件,为当事人申请法院审判立案31件,金额共计239950元。他心怀法治梦想,学以致用,充分展现了培华法学院学子们的担当与责任感。


公益使者,情暖童心。疫情期间,他积极投身抗疫一线,曾被当地党委和政府授予新冠疫情防控“最美逆行者”荣誉称号。他组建大学生志愿服务公益组织,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老人等系列公益活动。组织参与共青团中央关爱行动“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他用实际行动影响更多人关爱留守儿童。被当地志愿者协会多次被评为“优秀志愿者”。他撰写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调查报告》被评为校优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勇往直前,追求卓越。相信王涵同学会继续保持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