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校际合作、提升青年教师专业能力,落实《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安培华学院法学院全面合作协议书》的重要举措,2025年11月11日上午,法学院公法教研室专职教师张惜冰前往西北大学进行交流学习,通过专题探讨、案例研习等多元形式,系统学习海洋法前沿理论,探索法学教育创新路径,为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注入新动能。

首先,西北大学田海副教授以海洋法体系与中国的法律规定为主题,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最新司法实践,深入剖析了领海及毗连区的法律地位。他强调:“海洋法是国家主权与全球治理的交汇点,青年教师需立足中国实践,构建具有中国话语权的海洋法理论体系。”

随后,田海副教授讲授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以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冲突与协调为侧重点,强调各国的国内法要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持一致,也提醒中国的法律规定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持协调,尊重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航行和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国际合法用途。

田海副教授讲解专属经济区的地理位置
而谈到大陆架时,田海副教授以“法律意义和地理意义上的大陆架的区别与联系”为主题,明确只要是沿海国的陆地在海洋下的自然延伸,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大陆架。但“自然延伸”如何界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未规定,这就会和地理意义上的大陆架产生争议。同时如何划定大陆架界线属于各国国内法的事项,这也会导致各国之间在划定大陆架宽度时产生争议。这也是目前海洋法领域需要去突破的热点和难点。

最后,以台湾海峡为例,田海副教授讲解了用于国际通行的海峡的法律地位以及过境通行制度。在讲授过程中田海副教授兼顾法律条文、国际惯例与国家利益,深入浅出,鞭辟入里,令人受益匪浅。
此次合作协议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新视角,不仅有利于探索法学教育创新路径,更有利于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张惜冰老师之后计划定期发布教学案例库,同时利用AI工具分析国际海洋法庭判例,生成“争端解决流程图谱”,培养学生全球治理能力与参与能力,从而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