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师生抵御火灾事故的防范能力,提高师生的应急和自救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的人生、财产安全,根据消防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调整补充义务消防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调整范围
1.教职工义务消防员
因教职工岗位调整等情况需补充调整教职工义务消防员岗位。
2.学生义务消防员
因毕业、职务变更等情况需补充调整学生义务消防员岗位。
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
义务消防队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协调。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充分认识到补充和调整义务消防人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选取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班委成员。
3.请各单位将调整与补充的义务消防员登记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 2025年3月5日前报送后勤服务中心,电子版同时上报。
联 系 人:任志军 王权
联系电话:85680119 18966902788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义务消防员职责
2.西安培华学院教工义务消防员登记表
3.西安培华学院学生义务消防员登记表
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3日
附件1
西安培华学院义务消防员职责
根据消防法规,义务消防员的任务,一是预防本单位火灾发生,二是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协助扑救初期火灾等,其职责和任务如下:
1.贯彻执行本单位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规定、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各种行为。
2.配合学校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3.发现责任区域有关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建议或防火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后勤服务中心安保组报告。
4.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灭火演习,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发现一般火灾隐患并进行处置。
5.维护和保养本区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检查。
6.熟悉本区域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
7.遇到火灾及时报警,展开扑救,起火时,义务消防队的指挥人员可视现场的具体情况,机动灵活地分配任务,以便于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8.当消防救援队或专职消防队到火场时,要迅速、准确地提供火情情况并在火场指挥员的指挥下紧急配合,协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