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冬季来临,气温逐步降低,校园进入全年用电峰期和火灾事故高发期。为进一步预防电气火灾事故,切实保障校园安全运行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冬季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立安全意识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用电用气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用电用气意识,加强科研、办公及生活场所设备的用电管理,做好生活用电用气安全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告知相关管理职能部门。
(二)师生员工要安全规范使用电器及燃气设备,各类电、气设备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杜绝超负荷用电。
二、加强使用管理
(一)办公、实验实训场所的用电设备(空调机、复印机、饮水机、计算机、打印机、照明灯、各类实验仪器、设备等)避免长期处于无关闭状态,养成“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
(二)学生宿舍内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电热毯、电饭煲、卷发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用电设备。
(三)校内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用电安全规范接电,用电设备要配置漏电保护开关。禁止电动车进入楼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用电检查力度,物业公司要强化对大功率仪器设备、大型机房、空调机组等配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监测,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各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操作规程合规,重点岗位值班人员保持在岗在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巡查台账,并随时准备接受各级部门检查。
后勤服务中心将于 11 月 30 日前将组织人员对公寓、餐厅、图书馆及施工工地等重点岗位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门应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利用宣传栏、电子屏、QQ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明确校园内严禁使用明火,并提醒广大师生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方法,切实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
四、校内报修电话
燃气或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维修人员或物业公司检查维修。
咨询及报修服务电话:
校园 110 报警中心:85680110
后 勤 服 务 中 心:85680170
鼎  晟  物  业 :13629207536(杜经理)
13474012660(庞经理)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全体师生员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后勤服务中心
                                  2025 年 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