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达成校际合作协议,并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办学理念,先后荣获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中国十强民办高校、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陕西省文明校园、AAAAA级社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创新创业示范学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文学院副院长或院长助理1人;
岗位二: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助理1人;
岗位三:文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或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严谨,治学态度端正,团队协作意识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能胜任学院的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决策能力,能推动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发展。
5.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够推动学院的发展,提高学科影响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6.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全职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一:文学院副院长或院长助理
(1)具有文学类相关学科背景,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含),对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2)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对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有深入理解和前瞻性思考,或具有多年的教学管理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决策能力,能协助院长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4)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投入学院管理工作。
2.岗位二: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助理
(1)具有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国际关系、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背景,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2)熟悉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了解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生管理、国际交流项目等相关政策与业务流程,具备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优先。
(3)具备优秀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外事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进行书面和口语交流。
(4)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和执行能力,能协助院长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外事接待、国际合作项目拓展与实施等工作。
3.岗位三:文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1)具有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含),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流程,具备3年以上行政管理或综合协调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有团队管理经验者优先。
(3)了解文学类学科特点或高校教学科研运行机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处理公文撰写、会议组织、内外联络等日常行政事务。
(4)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发送至hr@peihua.edu.cn。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竞聘答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聘答辩。包括个人陈述和提问答辩。
4.聘任:校务会研究、理事会批准后,下发聘任文件。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18:00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人:田老师韩老师杨老师
电话:029-85680069
邮箱:hr@peihua.edu.cn
网址:http://www.peihu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