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

根据我校考试工作安排,为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时间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笔试)补考时间定于9月4日,其他公共课(非笔试)及专业通识课于9月6日-910日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须在9月17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补考组织工作

1.认真核对补考名单,确保参加补考学生的名单及课程信息准确无误;正考考试违纪、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2.周密做好补考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对考试、监考、考务、阅卷等各环节工作做出周密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前一周将补考考试安排报送教务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实施,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3.巡考由教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届时校领导、教务管中心负责人将到每个考场进行巡视。

4.每场考生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30—50人以内。考试教室应在考前半小时向学生公布。

5.专业课补考原则上在正常上班时间进行,确有困难须在其他时间段进行者,应提交书面报告,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执行各项考试制度

1.监考人员提前半小时领取试卷,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

2.考生须持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对,发现替考考生应立即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中发现违纪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留存违纪资料。

望各二级学院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补考工作,并做好考场的组织安排、纪律要求及疫情防控工作。

 

 

 

教务管理中心

2021 年 8 月26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