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及项目负责人:
依据《西安培华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培华院研发〔2022〕2号)和《西安培华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培华院研发〔2022〕1号)等有关规定,在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科研管理中心形式审查的基础上,我校于7月12日召开立项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投票表决后确定了拟立项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月13日-15日。
如有异议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9-85680141)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机构与创新团队专项项目拟立项公示名单
科研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