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培华院教发[2022]42号)和《西安培华学院创客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22]41号)相关规定,现将遴选培育及入驻评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培育对象
2021-2022年省级、国家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或阶段性研究成果突出的、尚处研究过程中的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
培育目标
1.以“互联网+”大赛为导向,通过项目打磨提炼,在项目已有基础上培育新的技术突破或市场进展;
2.以科技创新为导向,通过师生共创、学生自创或校友协创等模式挖掘项目科研价值,协助作品研制,培育科研成果;
3.以社会价值为导向,打造品牌公益服务、参与城乡社区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融合。
项目要求
1.本次遴选范围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如果项目尚未结项,但负责人、团队成员已毕业或离校的,应委托给新任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进行申报;
2.创新类项目方向以科技创新型为主,应贴近或符合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已获得知识产权成果(包含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获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优先;
3.创业类项目应具有足够市场发展潜力,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具备带动就业或提升就业能力的基础条件。创业项目要求项目成员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取得家长同意;
4.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必须配备由我校教职员工或校企合作单位书面聘任的驻校导师担任的指导教师,项目方向原则上应与就读专业高度结合,必须遵守西安培华学院既有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5.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身体健康条件,具有平衡学习实践与创新创业工作关系的能力。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及协同合作能力。
经费扶持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培华院教发[2022]42号),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入驻创客中心后,可按照项目进度所需申请追加经费,该经费由创客中心负责统筹和报销,其中省级立项项目最高可申请5000元,国家级立项项目最高可申请10000元。
评审流程
1.申请。拟申请入驻创客中心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自主提出申请,通过扫码或链接在线提交《西安培华学院创客中心入驻申请表》(https://jinshuju.net/f/CrnnTX)、项目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
2.评审。受理申请后,创客中心组织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沟通项目运营方案,审查项目业务范围,根据需要组织项目团队参与答辩。评审结果包括“推荐”、“修改”、“否决”三种,其中被评为“修改”或“否决”的项目,由指导教师和专家组指导申请人完成项目调整,重新进入申请流程;
3.培训。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创客中心组织人员对新入驻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开展包括但不局限于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安全教育等方面学习培训,与项目负责人(法人)签订入驻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
4.入驻。创客中心为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提供空间的基本单位为“工位”,免费为每个通过评审的创新创业项目分配1-3个用于办公基本需要的“个人办公工位”或研究开发需要的“个人实验工位”。如单个项目的常驻人数超过3人,可另行书面申请。
5.培育孵化。创客中心为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提供政策咨询、业务训练、技能培训、技术辅导、科研能力提升、真实案例实战等专业技术培育活动,提供场地、设备、物业等公共服务,发挥窗口与协调职能,参考国家和地方政策方向并根据学校工作目标要求实时调整项目孵化方向与目标,在有效入驻孵化期内助力人才培养与人才升级、提高项目竞争力与生命力。
联系方式
王旭东电话:18509281652(同微信)
王青电话:029-85680151 18991965902
邮箱maker@pei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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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