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引导青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朋辈互助作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长制工作,确保学长制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制”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培华院学发[2017]10 号)有关要求,现将 2024-2025 学年创业学长的选拔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学长类别
创业学长:是从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创业经验,能激发团队成员热情,发挥团队成员互补优势的高年级学生中选拔。
二、申报名额
8-10名
三、申报条件
在校本科大二、大三,专科大二学生。熟悉创业政策、了解创业程序、有创业类社团工作经验、参加过创新创业大赛等均可申报。
四、申请流程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报名表,并于6月18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明德楼2-16办公室);
2.创业学长聘期为一年,均采取考核和淘汰机制,每学期考核一次;
3.受聘为创业学长可在党员发展、评奖评优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创业学长,可以参评“优秀学长”和“学长奖学金”,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毕业鉴定中给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