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培华团办发﹝2025﹞16 号
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超龄离团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四章第十一条关于“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的规定,经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审核确认,以下 347 名团员同志已年满二十八周岁,且未担任团内职务,符合超龄离团条件。现将拟办理离团手续的团员名单公示(见附件)。
在此,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谨向以上即将光荣离团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衷心感谢你们在校期间以及作为共青团员期间为学校发展、团组织建设和青年事业所付出的辛勤努力与积极贡献!希望你们离团后,继续发扬共青团的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在各自的学习、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青春奋斗路,离团不离心。无论身在何处,培华共青团永远关注着你们的成长与发展!衷心祝愿各位同志前程似锦,未来可期!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 年 6 月 28 日
公示说明:
1.以下同志的团组织关系将自其年满 28 周岁之日起自然终止,不再保留团员身份。
2.根据规定,以下同志的团费已缴纳至其离团/毕业当月。
3.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或认为有不符合离团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反映。
反映方式:
电话:029-85680160(校团委组织部)
邮箱:gqt@peihua.edu.cn
地址:恒友楼一楼北厅 9C105(校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