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室、实验(训)室安全卫生环境
定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室、实验(训)室安全卫生环境管理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干净、卫生的工作学习环境,建立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全校教室、实验(训)室安全环境卫生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所管理的教室、实验(训)室。
二、检查内容
1.教室、实验(训)室日常管理记录。主要检查教室、实验(训)室日巡查记录、实验(训)室运行记录、设备检修维护、化学药品采购及领用等事项的记录工作。
2.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化学安全、辐射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操作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3.教室、实验(训)室卫生。保证桌面、黑板、操作台仪器等设施设备无粉尘、污渍。实验台、桌、椅、架、柜摆放整齐,无灰尘;地面无纸屑、垃圾等杂物。实验室不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
三、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卫生环境检查。
各二级学院实验管理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每周至少对本学院所有教室、实验(训)室进行一次安全卫生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排除各种软硬件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报修处理,为教师及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学习环境。
2.教务管理中心隔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教务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全校范围内的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工作,并对面向全校通报检查结果。
四、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学校检查:自9月28日开始,隔周三检查一次。
五、具体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重视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工作,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安全卫生环境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卫生长效机制。
2.请各实验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教室、实验(训)室安全卫生环境检查记录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
3.教务管理中心对检查结果定期通报,并作为评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婧 联系电话:85680183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教室、实验(训)室安全卫生环境检查记录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