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实验(训)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室开放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放要求
1.面向全体。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教学实验(训)室、创新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
2.灵活形式。各实验(训)室应结合教学内容和实验(训)室自身的特点,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灵活确定开放形式,可采取预约开放、全天开放、定期开放等形式,并根据防疫工作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强化实效。各单位应加强对开放实验(训)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开放效果,引导学生深入开展探索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开放类型
实验(训)室开放应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主要开放类型有:
1.课内实验(训)技能加强型:培养方案内的实验(训)项目,由于学生选课冲突、请假以及需进一步加强实验(训)技能训练等原因,需要在开放时间进入实验(训)室继续强化课内实验(训)操作技能。
2.教师课题引导型:根据实验(训)室条件,指导教师结合教学和科研实践,设置具有一定研究意义的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指导学生进入实验(训)室,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
3.学生科技活动型: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训)室的现有条件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小发明、小制作、论文、专利等实验(训)活动。
三、组织与实施
1.各单位科学制定本学期实验(训)室开放计划,包括实验(训)室基本情况,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管理运行的具体方法等内容(附件1),制定开放计划一览表(附件2),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公布。
2.实验(训)室开放原则上实行预约制,拟参加实验(训)室开放项目的学生应提前预约申请,经各学院实验(训)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实验(训)。
3.各开放实验(训)室必须根据预约的学生人数和实验(训)内容做好实验(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开放记录。
4.各单位应对实验(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须制定预案并提出防范措施,及时做好实验(训)相关设备和耗材的统计与补充,配备指导教师或辅助人员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
5.实验(训)室应做好开放总结和经验交流工作。学期结束前将本单位本学期实验(训)室开放工作总结,包括开放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问题与建议等内容报教务管理中心,同时提交开放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开放工作总结(附件4)。
请于12月20日前将开放总结(包括开放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赵鹏璋,电子版本请发送至150138@peihua.edu.cn邮箱。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室开放情况汇总表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室开放工作总结
教务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