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新)

工作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一)办理目的

工作证系证明本人身份之用,不作其它用途。

(二)适用范围

在校工作满3个月的教职工。

(三)内容及程序

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在职证明》加盖公章,持《在职证明》、1寸免冠照(红底/蓝底)在校办登记办理。

若工作证丢失,需登报声明。

(四)工作流程

1.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在职证明》;

2.提供1寸免冠照(红底/蓝底);

3.校办登记办理。

(五)记录及表单

表单名称

份数

是否存档

1.在职证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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