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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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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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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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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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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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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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评从年初到10月底的工作。
2.自评内容:(1)工作亮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2)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原因及整改措施;(3)对学校工作的建议。
3.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的撰写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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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10月30日撰写报告;
10月31日下午6时前将自评报告送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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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中心(包括教师发展中心)、教务管理中心(包括转型迎评办)、科研管理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包括学工部、团委)、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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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点评各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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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学校已原则同意的方案,检查点评年初到10月底的工作;
2.将各教学单位与职能部门分开打分、排名;
3.对各项检查内容及指标要求要量化,用数据表述;
4.对各部门工作要有分析点评意见,亮点特色、存在的问题均应有事实案例等支撑材料;
5.尽量减少教学单位的负担;
6.为保证督查点评客观准确,所采集的数据及有关问题均需要与被检查部门对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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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10月31日检查点评,撰写检查分析报告;
10月31日下午6时前将相关材料送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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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中心、审计中心、实验管理中心、新闻中心、学生潜能发展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基建管理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校友服务与发展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图书馆、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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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督查点评办公室对接,明确此次“督查点评”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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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重检查本部门本时间段安排的重点工作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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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10月24日对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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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核实数据,点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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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成任务好、工作突出的部门及工作相对较差、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点评并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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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10月31日组织检查点评;
10月31日下午6时将相关材料送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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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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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职能部门(服务部门)满意度无记名打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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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督查督办办公室下发的表格进行测评打分;
2.广泛听取本部门教职工意见,党政领导充分交换意见后填写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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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10月30日打分;
10月31日下午3:00—5:00将打分表投放到校办测评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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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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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各部门上交的材料,评出好、中、差,提出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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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2.对事实认定不清,无支撑材料的问题,要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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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1月8日汇总结果,报校务会审议、理事长审定后,确定时间召开点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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