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培华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审认定工作细则”等要求,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我院各班级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会议。经我院严格组织,调查核实,评审认定结果如下:
国家励志: 386 人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 2710 人、特困 1728 人、建档立卡 942人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我校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0日,如对结果有任何异议,须实名制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投诉、反映。
西安培华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