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
2016年新生助学金实施办法
新生助学金是我校帮扶大一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资助项目,旨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并圆满完成学业。
一、申请等级和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个档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且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家庭经济一般困难资助: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
(3)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药费用;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资助:
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父母重病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
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新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生 。
三、助学金评定程序
学生本人报到注册后三个工作日内持交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生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学生服务中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调研核实的情况,结合学生的生源地及所在二级学院的申请情况进行双向审核、评议,最终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认受助名单。
四、发放原则及办法
1.新生助学金于十月中下旬发放;
2.新生助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参评学校其他各类学生奖、助学金。
五、附则
1.追回条款: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追回新生助学金:
(1) 恶意拖欠学费;
(2)在本校学习期间转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理;
2.本办法自2016级新生起执行,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西安培华学院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