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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昨日,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额度的通知》(开行陕发[2021 ) 156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贷款额度调整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调额对象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2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贷款提额申请”功能调整申贷额度,通过远程身份认证后提交提额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院认真阅读相关通知文件,了解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高度重视新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确保贷款学生获知最新政策信息。

2、及时通知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各学院要通过微信、QQ、电话、主题班会等多种渠道联络学生,通知其于10月22日前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阅读贷款额度提升相关公告,如有需要,可在线申请提额。

3、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倡学生勤俭节约,合理提额。要引导学生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自身在校期间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适度提高贷款额度(或确定申贷额度),确保使用范围符合政策要求。同时鼓励其努力学习、学以致用,以优异的成绩贡献社会、报效国家。

注: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详见《关于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额度的通知》(开行陕发[2021 ) 156号)附件2.



附件:1、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

2、《关于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额度的通知》(开行陕发[2021 ) 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