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日常管理 >> 政策文件 >> 正文

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及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2-02 [来源]: [浏览次数]:

高校学生干部是学校和学生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校园文化、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如何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干部队伍,对于我校学生工作开展的成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的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学生成为学生干部,规范选拔和培养工作,在学生工作中充分体现群众性、民主性、公平性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干部的分类

学生干部是指在学生群体中担任一定职务,负责某些特定职责,协助学校进行学生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在校学生。我校的学生干部按照类别可分为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班干部四类。

1.党组织学生干部包含二级学院所属学生党支部(含支委会委员)的学生干部;

2.团组织学生干部包含校团委、二级学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书记、支委等团组织的学生干部;

3.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干部包含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级学生社团、广播站、国旗护卫队、红十字会及其他各类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

4.班级学生干部包含二级学院学生班级的班长、班委等学生干部。

二、学生干部的选拔条件

1.党、团组织学生干部

1)应是党、团中的先进分子,坚持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具备开展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有充分的时间、精力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具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自己的认识,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5)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6)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7)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8)作风踏实,为人正派,表里如一,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习惯,自觉遵守和维护校园文明秩序;

9)综合成绩在年级排名前40%(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占总体成绩的50%;

10)主要管理岗位须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1年(含)以上;

11)在校期间未有严重违纪现象或处分;

12)其他要求由所在部门的主管部门制定。

2.学生会及社团组织干部

1)竞聘校级学生组织的负责人(主席、副主席或其它一级岗位)需2年以上(含)工作经验;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的负责人(主席、副主席或其它一级岗位)需1年以上(含)工作经验;

2)竞聘校级学生组织的干部(主席助理、部长或其他二级岗位)需1年以上(含)工作经验;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的干部(部长或其他二级岗位)需1年以上(含)工作经验,经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考核后择优选聘;

3)对学生工作有较高的热情,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意识和认真的工作态度;

4)能较为熟练的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5)素质高,思想品德端正,有较强的社交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能正确行使权利,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责任心强,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7)参加所在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5次以上,并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8)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级学生干部培训2次以上;

9)综合成绩在年级排名前50%(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占总体成绩的50%;

10)在校期间未有严重违纪现象或处分;

11)其他要求由所在学生组织的主管部门制定。

3.班级学生干部

1)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

2)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

3)愿意且有能力带领、团结其他学生干部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

4)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创造性的组织开展各类班级活动;

5)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学习认真,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

7)在校期间未有严重违纪现象或处分;

8)其他要求由所在学院自行制定。

4.选拔新生干部时可适当放宽参加培训次数和综合成绩等要求。

三、学生干部的选拔(选举)程序

1.学生干部的选聘原则上采取个人自荐和公开竞聘的方式产生。

2.党组织学生干部按照党组织的相关条例要求,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部的指导下选举产生,每年的3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届期为1年。

3.其他学生干部选拔具体程序:

1)各学生组织需将选聘岗位向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公布,校级学生组织向全校进行公布,班级学生组织向全班进行公布;

2)竞聘的学生需向所申请岗位的学生组织(部门)递交书面竞聘材料,包含个人情况登记表、竞聘优势、工作设想等内容(个人情况登记表由各学生组织自行制定);

3)由各学生组织成立干部选拔小组对申请竞聘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情况复核,干部选拔小组由相关老师、所在组织的部分学生干部、普通学生或其他学生组织成员组成;

4)各级学生组织按岗位的选拔条件审核后,须组织公开竞聘面试,由竞聘的学生进行竞聘答辩,答辩后由干部选拔小组和其他参加面试的评审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个别学生组织对选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可增加面试或笔试程序,直至选出候选人;

5)各级学生组织干部选拔小组需对所有干部候选人进行基本情况审查,包括赴所在学院了解候选人的日常表现和开展班级评议,并填写《西安培华学院选拔学生干部基本情况调查表》(参加评议的学生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40%)

    6)由各学生组织确定岗位候选人后须将竞聘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校级学生组织应在其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上向全校公示,班级组织应在全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后各岗位候选人方可进行试岗,试岗时间不得少于13个月,试岗后方可正式入职,各学生组织需以正式文件或通知形式进行公布。

4.党、团组织学生干部按期换届选举产生,其他学生干部采用一年一聘制。

5.如有以下情况者可立即免去学生干部职务:

1)在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在职期间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在职期间做出有损学校或所在组织集体利益者;

4)在职期间不作为或造成不良后果者;

5)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重破坏学生干部形象者;

6)有其他严重违反规定者。

6.部分学生组织根据规定如需召开更高一级会议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召开所在组织学生代表大会确定新任干部人选。

7.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的换届应在每年的1015日前完成。

8.二级学院和各级学生组织应在此方案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具体选拔方案(制度)。

四、学生干部的培养模式

1.学生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1)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作为一名大学生干部的基本要素;

2)科学文化素质是构成大学生干部素质的文化基础;

3)能力素质是决定工作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包含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分析和判断能力;

4)人文修养素质和出色的人格魅力是学生干部做工作的必备素养;

5)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学生干部对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包括广泛的兴趣,丰富的情感和坚定的意志等方面。

2.培养模式

1)学校在培养学生干部时采取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为主线的校院两级培养体系。

学校层面:在校党委的指导下,由团委牵头每年面向全校学生干部开展“青马工程”(一年一届),每届“青马工程”分为两期,每年下半年为“学生干部培训班”,主要是为新选聘的校、院新加入的团、学干部举办思想政治、政策理论、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入门培训,帮助新晋学生干部快速、准确的掌握开展工作的基本技能,使其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上半年为“大学生骨干培养班”,是为校、院学生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校内其他大学生骨干、青年知识分子等进行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高培训,使其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快速成长,发挥其导向性、辐射和带头作用。

二级学院层面:以“青马工程”为依托,除选派优秀学生干部参加校级培训外,还应结合学院特色开展二级学院层面的学生干部培训班。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组织的工作特点,以院属学生党支部建设、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管理、公寓管理(建设)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培训情况须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2)已形成梯队建设的学生组织,如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除严格按照选拔程序遴选优秀干部担任主要职务外,还应建立工作联席机制。

①二级学院学生组织遴选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案、结果等情况要及时向相对应的校级学生组织或主管部门备案,校级学生组织或主管部门有权利对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复议;

②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应定期组织专项工作会议,就工作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最终形成共同决议;

③对于专项工作(如学生提案工作)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应共同承担完成;

④班级学生干部应定期开展校、院层面的工作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