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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公寓维修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确保公寓维修工作有效开展,为广大在校生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的维修管理工作由公寓管理员负责上报,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基建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维修。
二、各公寓管理员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对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建立主动性查报以及学生上报、其他工作人员查报相结合的制度。
三、室内照明灯具、电路、门窗、空调、玻璃、家具、床等设施损坏后 , 由学生到值班室进行报修 , 管理员接到报修后应认真核实情况,属于人为破坏的必须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宿舍物品家具(赔偿)价目表进行赔偿;属于自然损坏的,由舍长填写报修单,管理员签字确认并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解决。
四、公共场所的水、电、暖、门窗、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等设施 , 由公寓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报修。
五、维修人员在工作中既要做到及时、高效,保证维修质量;又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在工作中有“冷、硬、横”的态度。对能修理的项目,不得推诿、扯皮,能独立完成的要独立完成工作,不能独立修复的要在维修登记表上写明原因,并签字确认,再由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六、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公寓区检查巡视,随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在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接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备等。
七、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具体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班组都应留有值班人员,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报随修,保证学生正常生活、学习。
八、对于一些重大维修问题,管理员应及时分类汇总上报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由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学生服务中心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