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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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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发〔2020〕63号)
日期: 2020-11-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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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是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条  凡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学生,一律(都要)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凡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不得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基本目标是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能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表现出较强的独立分析、综合和实践能力;

(二)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三)外语应用能力:能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外文摘要;

(四)设计、策划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五)实验、计算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能正确使用现有软件或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编程计算;

(六)创新能力:能提出新的思维见解,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向前推进或突破;

(七)技术经济分析能力:能对科技项目的课题进行初步的经济分析;

(八)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文献引用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度量衡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九)设计表现技能、动手能力:对于建筑类、艺术类等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和设计表现技能,结合社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独立完成作品的创意、设计和制作。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  教务管理中心负责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和精神,明确整体管理目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具有本校特色和可操作性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二级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工作,抓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检查和质量监控。

(三)负责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校级答辩。

(四)指导、审核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编印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六)组织专家按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七)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评估、经验交流以及资料的归档管理等。

(八)组织答辩复议工作和学籍处理。

(九)必要时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第六条  二级学院成立3至5人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具体组织和管理。组长一般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学主管、系主任和相关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和安排,根据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教育和组织工作,做到要求明确、教育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得力、程序规范;

(三)对首次承担我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进行培训;

(四)组织和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五)为学生选配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

(六)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质量监控,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七)负责成立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好答辩工作,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八)负责组织对未通过答辩的学生进行复议和处理;

(九)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十)负责编制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预算;

(十一)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主要任务

第七条  学时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总学时共 13周,约208学时,分为四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开题撰写阶段、评阅答辩阶段、评审总结阶段)和八个环节(包括动员、选题、开题、撰写、定稿、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各环节的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一个环节工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下一个环节开展工作。

第八条  前期准备阶段任务。包括计划、动员、拟题、选题、下达任务书等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的12月底之前完成。具体工作有:

(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二)组织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大会,宣讲学校相关规定,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三)组织拟题、选题、定题、分配指导教师。每年12月底前,各二级学院将选题情况汇总后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分析表》《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情况一览表》并报送教务管理中心。

(四)下达任务书。指导教师制订指导计划,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发学生。

第九条  开题撰写阶段任务。包括开题、撰写、定稿等工作,一般在第八学期的5月初前完成。具体工作有:

(一)开题。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审核。

(二)撰写。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设计)的初稿、二稿、三稿。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撰写进行全程指导和质量监控,分阶段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三)定稿。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定稿、打印、装订,准备进入评阅阶段。学生的设计须经测试验收、填写测试报告,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签字负责。

第十条 评阅答辩阶段任务。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答辩资格审定和组织答辩等工作,一般在第八学期的5月底前完成。

(一)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交指导教师评阅,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给出适当的成绩,并签名负责。

(二)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同意后,由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表》,并给出适当的成绩,并签名负责。

(三)答辩资格审定。二级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定,重点对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检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盲审。凡经审查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答辩。

(四)组织答辩。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答辩工作。各二级学院应于答辩前两周公布本院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表,并报教务管理中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对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进行审核、整理、汇总,经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于5月31日前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评审总结阶段任务。包括总结验收、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与申报、资料归档等工作,一般在第八学期7月10日前结束。

(一)总结验收。各二级学院进行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检查验收。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二级学院、各专业进行就本单位、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指导、论文(设计)质量、写作规范、成绩评定、答辩工作、教师和学生能力水平等情况写出总结材料,提出本单位、本专业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与申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二级学院按各专业学生总数的5%申报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按要求组织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审查表》和《西安培华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报教务管理中心审批。

(三)资料归档。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对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包括二级学院留存资料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专用袋中资料,保证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格式规范、签字真实。毕业生的论文(设计)专用袋中应的资料有: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阅表、教师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设计)修改稿和定稿等全部资料上交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保存,保存期为五年。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应长期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稿按专业分类刻入光盘,光盘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应按要求进行前期、中期、后期三阶段检查。

(一)前期检查: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任务落实、开题 报告提交及条件准备情况等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由教师撰写并且下达到每位学生。

(二)中期检查:检查学生学风、工作进度、中期报告提交及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

(三)后期检查: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论文评阅、软硬件成果验收、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实施等。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文字材料、图纸质量、实验数据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拟题、选题和开题

第十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拟题应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题目涉及的知识内容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标对学生进行相关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第十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拟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难度适宜、份量合理,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题研究或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拟题数量应为学生数的1.2倍。工、医、艺类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题目不能少于90%,其他专业不能少于50%。

第十五条  拟题应由二级学院根据所聘指导教师的专业特点、研究方向和学生参与的各类实践研究项目合理安排。

第十六条  拟定题目应保证年度间题目的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注重实务技能应用型题目和专业综合训练型题目。同一专业不同学年之间的更新率应不低于70%。

第十七条  根据我校目前的学科分类,将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类型分为工程设计、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实验研究、调查研究、产品设计与开发、艺术设计等类别。

第十八条  二级学院要加强论文(设计)题目的指导、审查,组织本单位教学和学术研究力量,必要时聘请校外有关专家,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拟定题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全部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向学生公布。

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禁止重复性课题。对于需要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大课题,每个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子课题,应提出明确要求。对于需要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部分或子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不得把几个人合作的题目写成一篇论文(设计),又同时作为几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对于设计类专业,如果是独立选题,应独立完成作品的创意、设计和制作。如果是集体选题,应保证自己在设计过程中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同时,可结合国内外各类(特别是大学生类)电子、建筑、广告、服装、影视作品设计等大赛参赛主题进行创作,鼓励优秀作品投稿。鼓励学生结合实践项目来进行毕业设计。

第二十条  选题实行学生自选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但学生一般不得选做本专业以外的课题或二级学院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提倡优秀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学生可把教师课题的子课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提倡学生根据前期实验、实习的项目成果自己选择题目;提倡学生根据兴趣选择与本专业相关、来自于生产生活实际的题目;提倡学生选择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研究。避免选择过大、过空和应用价值不高的题目;避免选择已经被行业淘汰、过于陈旧的题目;避免选题相互雷同、过于集中。

第二十一条  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若确需更换选题,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更题申请表》,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并在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栏内由指导教师做出变更说明。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确定以后,指导教师应制定指导计划,并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学生的论文(设计)写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包括对论文(设计)所选题目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和目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计划进度、建议参考文献等。教师在填写任务书时,应针对学生的题目、论文写作规范和实践环节明确提出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任务书应避免任务不清、要求不明、内容残缺、时间进度不具体等问题的出现。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签字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二十四条  每个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都必须进行开题。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在论文(设计)题目所涉及的领域,查阅文献,了解研究动态,设计研究方案,撰写论文(设计)提纲,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生的开题报告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的指南,指导教师要和学生进行深度沟通,帮助学生独立思考,形成有价值的开题报告,使学生明白选题的意义与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和框架、研究的方法、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论文(设计)工作详细时间安排、拟研读的参考文献等。学生在填写开题报告时,要紧扣主题,就选题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目录等内容逐一填写。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进入实验研究、设计和论文写作阶段。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指导与评阅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和开题报告拟定的方案,完成研究,取得预期成果,并按《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用语、格式、图表、数据、单位及各种资料引用须符合标准。论题、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等务必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原则上理工科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不得少于8000字,外语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少于6000词,设计类专业设计说明不得少于2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摘要不少于300字,关键词为3—5个。设计类专业,学生在提交设计作品的同时,还需提交有关设计作品的文案说明书(2000字左右,包括选题立意、设计或创作理念、表现方法、体会等排版格式同毕业论文)。

第二十六条  指导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作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及时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指导记录一般8—10次,每次记录应有具体的指导内容和指导时间。设计类专业,指导教师每周至少给学生面对面指导设计作品一至二次,签署指导性意见(不少于十次)并作好相关记录。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做好选题、创意、草图、制作等各重要环节,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交指导教师评阅。

(一)指导教师评阅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给出各项分值并总分,对学生的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判,写出评语,评语应不少于100字,并签名负责。设计类专业指导学生布置毕业设计作品展,评阅学生的作品,并给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初评成绩。

(二)指导教师评语内容包括:选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写作任务的难度、份量及完成情况,论文(设计)内容正确性、新颖性和创新性,论文(设计)的结构合理性和写作的规范性,工作态度和学术道德等各方面对学生给出具体的评价,明确指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及该论文(设计)存在的不足或错误之处,对该论文(设计)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同意答辩给予明确评判。

(三)指导教师的评阅应该实事求是、客观具体,避免过于简单笼统和千篇一律,避免评价与评分不符等问题。

第二十八条  指导教师评阅同意后,由评阅教师评阅。

(一)评阅教师评阅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表》,给出各项分值并总分,对学生选题完成的情况、论文(设计)的成果质量和学术价值、写作格式的规范性、思想内容的新颖性和正确性等相关内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写出具体的评阅意见,对该论文(设计)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同意答辩给予明确的评判,写出评语,评语应不少于100字,并签名负责。

(二)评阅教师的评语应该实事求是、全面具体,避免过于简单笼统,避免评语雷同、与评分不符等。

(三)评阅教师由校内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不得由本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担任。评阅实行回避制,不得简单交叉。

(四)评阅人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由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评,决定是否进行修改或答辩。

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和学校通过盲审、抽检等方式对指导、评阅合格的论文(设计)进行质量检查。盲审或抽检不合格的论文(设计),由相关教师指导学生并进行整改。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第三十条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都必须组织答辩。(详见《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第七章  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和对学生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应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教师担任。研究生、初级职称教师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校外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但应由本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掌握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第三十三条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篇。

第三十四条  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认真、严谨、求实、创新的治学精神对待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重视学生学术道德和科学素质的养成,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加强学生独立、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做好学生论文(设计)各阶段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对不能够认真完成论文(设计)撰写各阶段任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对多次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有权不同意该生取得答辩资格。

第三十五条  指导教师需要重点指导的内容包括:收集和查阅资料的方式方法、选题考虑的因素、撰写开题报告、论证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选择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撰写论文(设计)(含架构、内容表述、格式等方面)、论文(设计)定稿和答辩准备等方面。

具体任务是:

(一)按规定上交题目,报二级学院审批。

(二)经二级学院审查通过后,指导学生选题。

(三)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四)指导和审定学生撰写的开题报告、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认真填写指导意见。

(五)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时答疑与指导,并填写指导记录表。

(六)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

(七)答辩前,按《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检查学生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八)经评阅老师评阅后,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和修改意见反馈给学生,并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九)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收集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交二级学院统一归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的学生都应高度重视论文(设计)撰写工作,以严格、严谨、严肃的态度对待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刻苦学习,勤于实践,虚心求教,努力提高自身的独立思考、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凡是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配合指导教师的学生,经批评教育后不改者,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三)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设计)与成果,严禁以任何形式捏造、篡改研究数据和计算结果。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一律以作弊论处,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的要求按期完成论文(设计)写作任务,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五)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按规定要求整理好后交指导教师。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第三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其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0-59

五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第三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主要包括指导教师评定、评阅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三个环节。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4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40%,折算综合成绩,确定相应等级。其中答辩成绩是三名以上答辩委员评分的平均数。

第三十九条  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学生答辩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记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须由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教务管理中心存档。

第四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百分制录入系统。

第四十一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含二次答辩),延迟毕业。按要求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后,可参加下届毕业生答辩。

第九章  成果验收

第四十二条   二级学院答辩小组应在答辩前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文档、图纸、软件、硬件、作品等成果进行验收。主要查验撰写的文档是否规范,提供的成果形式是否符合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类型要求,所完成的软硬件是否能够正常调试和运行等。

第十章   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生在校外其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须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须定期向二级学院或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二级学院指定专人督促、检查、协助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

第四十五条  在校外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经校外指导教师评阅合格并同意答辩后,应提前一周向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设计)和答辩申请,经校内指定评阅教师评阅并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第四十六条  在校外教学科研或实习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一般应回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答辩者,应经二级学院同意并提出申请,报送教务管理中心审核和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章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第四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均有资格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四十八条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评审后,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5% 进行推荐,并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等相关资料,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教务管理中心。

第四十九条  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

第五十条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审查后,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通报表彰,并编印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第十二章   经费管理

第五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费用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应届毕业学生人数做出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批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指导费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第五十二条  在本办法指导下,拥有设计类专业的二级学院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个别专业如艺术设计、外语等专业对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和内容有特殊要求,不能适用本办法者,应及时制定相关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报教务管理中心审定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管理中心。原《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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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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