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就业指导 >> 正文

求职安全记心间,风险意识伴左右||医学院“名花有主”求职大赛求职安全主题培训大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12日 20:15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10月11日,在西安培华学院医学院学院至善楼8330会议室为参加本次“名花有主”求职大赛的学生开展了一场求职安全主题培训会。此次大会由医学院校友,现任陕西高新教育集团智文艺考执行校长孙天文主持,他的讲话内容切实的从求职者和招聘企业两个角度向同学提出了几点有关“求职安全”的建议。

医学院校友,现任陕西高新教育集团智文艺考执行校长孙天文讲话

大会开始后孙天文学长首先提到,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一部分同学由于着急就业或者存在对薪资期望过高的问题,面对高薪诱惑头脑一热就非常容易步入一些招聘企业设下的陷阱,所以求职安全一直是应届毕业生在求职之前最应该进行了解和学习的,并且他将风险归结为以下几类:

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说工资很高,但是要先收费

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求职者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薪待遇的幌子,骗取求职者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求职者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要你介绍他人加盟

有些求职者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求职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用人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不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求职者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求职者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求职者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求职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求职者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求职者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求职者,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履行承诺。

此次大会一方面丰富了同学们的求职技巧,有利于毕业生们在毕业季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为即将踏入求职阶段的毕业生们敲响安全警钟,也有助于在座同学更好地吸取受骗经验与教训,从而甄别求职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