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有关县(区)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从2012年起,国家将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陕西省名单见附件2)生源,实行定向招生。为做好2012年陕西省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户籍在贫困县(区);
3.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