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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低保对象上本科可获资助7000元 7月申请

日期 : 2011-06-27    点击数: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程慧)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教育资助从7月1日开始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请尽快申请。
  资助对象为三类人群
  据悉,我市教育资助是专门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子女及城乡贫困学生设立的。开展教育资助工作8年来,我市16183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通过资助,如愿进入大学学习,累计发放资助金6633.8万元。
  救助对象分三类: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城市低保对象中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活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为一次性无偿资助
  记者获悉,教育资助为一次性无偿资助。
  城市低保对象:本科生7000元,大专生5000元;城市低保残疾学生:本科生7000元,大专生5000元,高中(中专和技校)3000元。
  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7000元,大专生、高职生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3000元。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活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3000元,大专生、高职生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1000元。
  下月起至10月30日办理
  此次办理时间7月1日~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快带着户口本、身份证、五保证或低保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教育资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城镇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城镇低保对象残疾学生到区县残联申请办理。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由街办(乡镇)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活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街办(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由街办(乡镇)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新闻链接:
  有问题可打这些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86786722
  各区县联系电话:
  新城区:87454949
  碑林区:85350298
  莲湖区:87314433
  雁塔区:85395355
  未央区:86287287
  灞桥区:62666913
  阎良区:86867782
  临潼区:83871325
  长安区:85291181
  户 县:84829399
  周至县:87111844
  蓝田县:82728327
  高陵县:86913302
  沣渭新区:84501332
                  转自2011年06月27日《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