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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西省专科(高职)补录通知

日期 : 2011-05-06    点击数:    来源:

关于2010年普通专科(高职)学校

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的要求,我省普通专科(高职)学校招生补录工作定于9月13日—27 日(9月22-23日为中秋假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校登录我中心专科(高职)院校未报到考生及补缺计划上报系统(教育科研网:http://222.31.19.100/zkbz、网通:http://218.26.180.126/zkbz,用户名及登录口令见我中心发给院校的2010年招生登录信息卡),按照系统使用说明,标记未报到考生,系统自动生成未报到考生名单及实际缺额计划。若参加我省专科(高职)院校补录,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总缺额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微调,校对无误后于9月8日18时前提交我中心服务器。

2.凡申请参加补录的省属专科(高职)院校,须将缺额计划分专业以书面形式于9月6日(星期一)前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3.外省要求补录的院校需提出申请于9月6日前报我中心高考处(传真:0351-4935424),经同意后安排补录,同时向我中心计统处和山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报送补缺计划(传真电话同上),经与院校主管部门联系核实后向社会公布。

4.我中心于9月10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发布有关学校补缺计划。

5.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考生号、身份证号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志愿,考生需了解院校的有关信息请查阅《山西省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及院校《招生章程》。考生报志愿时间为9月10日8时—11日18时。

6.补录工作依照《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和《山西省2010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参加补录的院校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服务器进行录取。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本次所报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进行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一批专科院校9月13日—15日录取;第二批专科院校9月16日—18日录取; 第三批专科院校9月19日—21日录取。各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录取工作。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