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首批55名青年领到了310万元的创业资金,这是团省委、陕西银监局共同开展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第一批受益的青年。
据了解,团省委、陕西银监局联合下发了“陕西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在宝鸡、咸阳、安康、榆林四个市各试点发放小额贷款帮助青年创业。贷款对象为获得过各级团组织表彰奖励或通过基层团组织推荐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类技术技能培训的青年。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3年以内,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贷款利率执行在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可给予适当优惠。
昨日,作为试点市之一的咸阳市启动了扶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亿元项目,该项目由邮政储蓄银行提供贷款资金1亿元,满足2000名有创业意向青年贷款需求。首批55名青年领到了310万元的创业资金,本次贷款期限为一年,商户最高可贷款10万元,农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
转自《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