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院学函〔2025〕62号)》文件精神,制定《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细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在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2025年11月3日经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上会讨论,认定以下109名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7日,如有意见,须以真实身份向本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处理。
监督、投诉地点: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服务站(3201)
监督、投诉电话:
党委书记、行政副院长:王林 029-85680098
党委副书记:屈松林 029-85680241
名单见附件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