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文明校园,自7月1日起,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发布“为长安校区重要建筑、景点和道路命名启事”,启事如下:
一、命名涉用词高雅、内涵。能够反映培华悠久历史和办学成就,能够激励学生自强、自立、好学、奋进的感受与信念。
二、需命名的重要建筑、景点和道路:
1.重要建筑:一号教学楼、二号教学楼、图书馆(兴建中)、行政楼(兴建中)、实验楼(兴建中)、小餐厅(兴建中)、大餐厅、乒乓球场,1-17号公寓楼。
2.景点:音乐喷泉、大餐厅西石园林及其大石一尊(设置中),南门里大石一尊(设置中)、大学生活动中心前大石一尊(设置中)。
3.道路:东门内直西大道及第一道和第二道十字南北道路、学院北端小二楼前东至西道路、二号公寓前东至西道路。
三、投稿办法:纸质稿和电子稿均可。
四、奖励:命名被采用,奖培华校庆八十年银质纪念章一枚。按作者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或作者凭有效证件到校文明办领取。
五、要求:
截稿时间:2009年7月10日。
来稿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
电子邮箱:xuanchuanbu@peihua.cn
邮 编:710125
西安培华学院
文明校园创建办公室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