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为增强广大工会会员主人翁责任感,进一步调动积极性,院工会每两年(逢双数年)评选一次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院工会正式会员(工会干部一般不参加,参加院工会每两年一次的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热爱集体,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2、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能圆满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
3、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关心工会工作,认真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
院工会在工会分会、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听取本单位(部门)意见,召开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