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11-19 浏览量:
督导专员职责
1、 监督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2、 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
3、 参加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产财务管理、基本建设、招生、收退费等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4、 向委派机构报告学校的办学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关党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