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工会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院工会每两年(逢双数年)评选一次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评选办法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凡我院工会干部:即基层分会主席、委员、工会小组长、院工会委员、经审委员,从事工会工作一年半以上者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并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创造性的开展有特色的工会活动。
2、对工会工作业务熟悉,能正确履行职责,具有大局意识,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本职工作出色,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评选程序:
各基层分会推荐提名,并征求党政领导意见,经本单位(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报院工会办公室。
院工会根据基层分会推荐材料和评选结果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