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团委书记在全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的日常工作,并对团委工作全面负责。
1、按照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团代会(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主持讨论决定本单位团组织在一段时间内的具体方针和工作重点,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建议,明确委员分工。
2、及时传达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团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3、主持全委会、常委会和书记办公室,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团的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4、了解团委工作进度,督促团委工作要点和计划的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5、努力搞好全委会、常委会的思想建设,负责抓好团委机关建设。
6、经常深入基层,保持与其他行政、群众组织的密切联系。
7、签发以团委名义上送、下发的文件材料。
二、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的时候代理书记的工作。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