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讨人工智能时代法学研究的新路径,提升教师科研素养,2026年6月17日,法学院私法教研室开展了“AI赋能科研的限度与探索”学术研讨活动。本次研讨活动由私法教研室教师赵晓旭教授为主讲人,教研室主任张海珠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

赵晓旭讲到,AI在科研中的定位应为“辅助”而非“替代”,研究者须始终掌握研究方向、核心观点与学术判断的主导权。在具体应用中,AI可辅助文献检索、资料整理及初稿语言优化,但研究问题提出、思路确定与观点凝练等关键环节,必须依托研究者的长期积累与独立判断。他讲到,AI生成内容基于既有资料归纳,缺乏真正创新性,科研的本质在于深度思考与批判性吸收,使用AI时应明确边界、保持审慎,防范过度依赖与学术规范风险

本次研讨内容翔实、观点清晰,既回应了当前AI技术对科研工作的现实影响,也明确了科研人员应有的学术态度与责任边界。私法教研室将继续围绕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开展系列学术活动,推动形成积极、健康、规范的科研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