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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青年教师刘湘辰赴西北大学法学院观摩教学课程

发布日期:2024-11-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11月26日下午2:00,法学院私法教研室刘湘辰老师前往西北大学法学院观摩崔玲玲副教授的《民事诉讼法》课程,观摩课程在西北大学3号教学楼304教室进行,崔教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为在场的师生呈现了一堂生动而精彩的课程。



在课堂上,崔教授带领学生们回顾了上堂课关于“当事人制度”的内容,然后引入本节课的主题“主管与管辖”。首先,崔教授通过对民事审判权的讲解引入主管的概念、意义、范围以及主管与国家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接着,崔教授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管辖的作用与管辖确定的原则,而后重点讲解了管辖的种类。崔教授强调,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形成体系化思维,做好思维导图,建构关于管辖的体系,与当下《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相衔接。其中地域管辖为本节重难点,崔教授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理和实务操作。



崔教授的课堂教学环节自然流畅、教学组织严密,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她不仅注重知识的传授,更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互动研讨、案例分析等实践环节,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观摩后,刘湘辰老师表示受益匪浅。刘老师认为,崔教授的教学方法新颖独特,课堂氛围活跃,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同时,崔教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这种教学方法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观摩课程,不仅学到了很多教学方法和技巧,还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所应具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青年教师是法学院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此次课堂观摩活动不仅为青年教师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也为提升法学专业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注入了新的动力。未来,法学院将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助力她们的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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