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五育并举”在培养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五育并举”系列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西安培华学院法学院学子踊跃加入到寒假大学生返家乡“五育并举”系列实践教育活动中。他们在寒假期间,通过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将“五育”理念融入其中,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综合素质。
2509班吴东阳
本人于2026年1月11至2月11日,前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政府,顺利开展了为期31天的“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在实践期间,我具体参与了以下工作:家乡红色文化宣讲志愿服务,家乡文化美育实践与风貌提升行动,乡村生产实践与志愿服务劳动,村镇全民健身打卡活动等。
通过深入基层实践,让我将法学知识与乡土民情相融,真切体会到法律并非冰冷条文,而是守护民生的温暖力量。在乡村普法、矛盾调解中,更懂基层法治建设的意义,也深知法律人扎根基层、以法护航的责任与使命,这份经历让法治初心更坚定。
此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我提供了将理论知识与现实国情相结合的有效平台,使我在服务奉献中提升了综合素养,磨砺了意志品质。


2503班学生艾宇航
本人于2026年2月1日至2月8日,前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单位,顺利开展了为期8天的“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在实践期间,我具体参与了以下工作:在广场给过往的市民朋友们口述讲解冬运会的比赛项目、赛事安排和冰雪运动相关知识,还会配合团队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大家了解赛事。之后又去到榆林机场做志愿服务,主要帮着引导旅客、解答大家的咨询。
通过深入基层的锻炼,我真切体会到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也锻炼了本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更让我感受到为家乡做事的快乐。



2501班贺一诺
本人于2026年1月12日至1月31日,前往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曲沃县人民法院单位,顺利开展了为期19天的“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在实践期间,我具体参与了以下工作:在基层法院的实践期间,我以“五育并举”为自我要求,在司法服务的具体实践中锤炼品格、增长才干、强健体魄、涵养情操、践行担当,让每一项工作都成为五育渗透的生动载体。
通过积极参与案件调解辅助工作,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中,协助法官梳理当事人诉求,耐心倾听群众心声,传递法治温度与人文关怀,深化了对责任、诚信与公平正义的认知,同时我也协助法官整理案卷材料,从庭审笔录归档、证据材料分类到法律文书校对,系统学习了民事诉讼流程与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在理论与实践的碰撞中提升了法律逻辑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
基层法院的实践经历,不仅提升了我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更塑造了健全的人格与责任担当,为未来的法治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2503班王梦月
本人于寒假期间以居家实践为载体,积极参与劳育主题实践活动,在动手实践中锤炼品格、增长本领,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实践过程中,我立足家庭场景,主动承担日常家务劳动,系统整理家居环境、学习烹饪家常饭菜、协助家人完成日常琐事,将劳动融入假期生活的每一处细节。通过坚持每日规律劳作,在整理收纳中培养条理意识,在烹饪实践中体会生活烟火,用双手营造整洁温馨的家庭氛围,让劳动成为提升自我、感恩家人的重要方式。
此次居家劳育实践,让我深刻体会到劳动的价值与意义。劳动不仅是生活技能的锻炼,更是品德修养的培育,作为法学专业学子,将以劳动精神砥砺前行,把实践中收获的责任与担当融入专业学习,以勤勉踏实的态度追求进步,在劳动与学习中绽放青春光彩,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


2506班李雨沐
本人于寒假期间在神木市区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为期30天的实践活动,深入了解了司法工作的实际运作。
我在实践期间协助整理案卷材料,参与执行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观察并记录庭审流程。这些经历让我对法律程序有了直观认识,也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执行局的工作让我明白,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任何环节都不能有丝毫马虎。
这次实践经历让我对法律职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坚定了我将专业知识服务于基层法治建设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