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师的专业教学之中,法学院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在格物楼1116会议室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二)》,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理论”。本次讲座由理论法教研室教师樊养才主讲,法学院副院长赵洁、理论法教研室主任罗静以及法学院全体教师出席,本次会议由理论法教研室主任罗静副教授主持。

樊养才副教授立足学术研究前沿,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六项原创性贡献。通过“四个维度”创新性解读了该思想的理论价值:在理论维度上,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在实践维度上,构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系统工程;在历史维度上,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在全球维度上,贡献了法治文明新形态的中国方案。着重强调要把握“三个统一”方法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治价值与治理效能的辩证统一、制度优势与实践创新的动态统一。樊老师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要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我们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树立正确法治理念,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在教师交流环节,理论法教研室教师王悦教师提出宪法实施情况监督报告制度应如何落实,樊养才副教授回应称,宪法实施情况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需要国家层面建立完备有效的监督规则,可以实时关注国家法律政策走向并多关注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


最后,赵洁副院长作总结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学要做到:一要深挖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课程;二要推进教研协同,产出具有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三要创新教学方法,运用多元化教学手段,着力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本次讲座通过理论阐释与教学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为法学教育质量提供了新思路。法学院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教研活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