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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动态 | 魏春田教授深度解析“司马南偷税案”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次数:

3月26日下午14:00,西安培华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魏春田教授在1116会议室开展“司马南偷税案”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魏春田教授主讲,法学院院长王鸿貌,法律实务教研室教师史正保,以及2024级18名学生代表参加。



首先魏教授对案件进行了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报,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462.43万元,其控制的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违规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税务部门最终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926.94万元,案件已全部结清。

魏教授讲到,司马南的偷税行为被定性为“主观故意”,而非“漏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偷税需满足“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要件,而司马南的长期系统性操作显然符合这一法律定义。

针对司马南声称“轻信MCN机构代缴税款”的辩解,魏教授援引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司马南与MCN的合作模式中,其收入以税前形式全额发放,需自行申报纳税。税务部门调查显示,涉事MCN机构未被追责,其他合作网红亦无类似问题,表明责任主体仍在司马南本人。魏教授强调:“纳税义务不可转嫁,无论合作模式如何,纳税人最终需对自身税务合规负责。”

关于司马南是否面临刑事责任,魏教授解析《刑法》第201条指出,若纳税人首次违法且在税务机关追缴后全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可免于刑事追究。本案中,司马南已全额缴纳款项,因此大概率无需承担刑责。但“若未来五年内再次涉税违法,或将触发刑事追责”。

魏教授特别提到,本案的查处凸显了税务部门“科技+制度”的监管威力。通过金税四期系统,税务部门可实时追踪高收入群体资金流向,结合AI算法识别异常交易模式。2023年以来,已有超10万名主播被纳入动态监测库,补缴税款总额达58亿元。魏教授认为,税收大数据分析正从“被动查”转向“主动防”,传统偷税手段已无侥幸空间。

最后,魏春田教授总结,司马南案件不仅是个人法律意识的溃堤,更是流量经济野蛮生长的缩影。“爱国不是生意,流量更非法外之地。”唯有敬畏法律、坚守诚信,才能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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