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我做主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再次来到。为了做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向广大学生普及更多的法律知识。2018年3月15日上午12点30分,旭日法律协会联合人文学院学生会于综合楼广场前举行“新消费,我做主”活动。

为了更好的普及法律知识,工作人员提前精心制作了本次活动的宣传材料,向来往的同学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少感兴趣的同学纷纷上前向工作人员了解此次“3·15”活动的主题,负责人耐心地向每位前来咨询的同学进行了相关权益知识的补充介绍。

“3.15”不仅应该是一个消费者维权的日子,更是一个长存于心的理念。本次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让大学生在消费中更有力量,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提高了自身的消费与维权意识,同时有利于为校园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为营造“消费和谐”的环境和氛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