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百载风雨,十秩荣光。2028年,培华将迎来办学100周年的重要时刻。为全面、真实、生动地记录学校一个世纪以来的办学历程,珍藏几代培华人的集体记忆,弘扬“培华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各类校史资料与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1928年建校以来,涵盖西安培华学院各个历史时期,在办学发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文献档案类
反映学校历史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的公文、文件、手稿、信函、批文、会议记录、年鉴、统计资料等。
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学报、校报、画册、简报;师生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早期使用过的教案、教材、备课本、教学大纲、学生作业、试卷、记分册等。
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时的讲稿、题词、赠言手迹及相关新闻报道。
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文献,特别是与女子教育、职业教育相关的历史文件、办学章程、课程设置资料等。
(二)影像资料类
反映学校各历史阶段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门校貌的照片、影像资料。
反映教育教学、实验实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的照片、影像。
历届毕业生班级合影、校园生活照、社团活动照、军训纪实等。
重要会议、典礼仪式、领导视察、嘉宾来访、校庆活动等重大事件的影像记录。
反映师生在教学科研、自主创新、社会服务中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图片、影像资料。
知名校友在校期间及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的照片、事迹介绍及相关影像。
(三)实物类
具有历史价值的校牌、校徽、证章、印章、纪念章、旗帜、牌匾等。
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以前的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通知书、派遣证、成绩单、毕业纪念册、同学录等。
师生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奖状、奖杯、奖章、奖牌、锦旗等。
具有时代特色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师生自制的手工艺品、实验器材等。
对外交流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礼品、纪念品、锦旗、画册等。
校友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手稿、笔记、书画作品、工艺品,以及在校期间使用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个人物品。
反映学校女生管理、女大学生风采的特色实物,如早期的女生校服、生活用品、才艺作品等。
(四)口述史料类
重要历史事件、办学经验、名师风范、同窗情谊、校园趣事的亲历者、见证者或其亲属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访谈记录等。特别欢迎讲述培华女子大学时期的办学故事。
(五)书画文创作品类
为庆祝办学100周年创作的书法、绘画、篆刻、文学、文艺等艺术作品以及结合学校元素的文创作品;反映学校历史底蕴、文化传承的名家题词、校友赠画等。
(六)其它类
其它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三、征集方式
捐赠:热忱欢迎捐赠。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在校史馆展览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并视资料价值给予适当奖励。捐赠物所有权归学校,永久珍藏于校史馆。
复制: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资料,在征得持有人同意后,由学校进行复制、数字化处理,原件安全归还。
代管:持有人可委托校史馆代为保管(签订保管协议),本人可随时取回。
征购: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史料或实物,持有人愿意转让的,经专家鉴定评估后,可协商有偿征购。
使用权授予:对于老照片、影像资料等,可直接提交高质量电子文件,或由学校数字化处理后归还原件。学校享有在校史研究、陈列展览、文化宣传、校庆出版等非商业用途中的使用权。
四、提交说明
所有捐赠、提供的资料,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职务及提供者姓名、在校时间与单位、现联系方式等。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先行联系,说明拟提供资料的内容、形式与数量。
实物资料可来校捐赠或邮寄;电子资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权益保护
凡捐赠、提供复制、授权展示的资料,学校将严格保管,仅用于校史研究、陈列展览、文化宣传等非商业用途。
六、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本公告长期有效,征集工作持续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邮编:710125)
联系单位:西安培华学院党委宣传部/校长办公室/校友服务与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029-85680145(吕老师)
029-85680006(王老师)
029-85680191(王老师)
电子邮箱:lvxiaodong@peihua.edu.cn
官方网站:www.peihua.edu.cn
百年培华,薪火相传,您的每一份捐赠、每一次讲述都将为培华百年校史增添一抹温暖的亮色,诚望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共忆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