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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深化应用型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培华院教发〔2019〕39号)《西安培华学院关于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认定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21〕5号)《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公布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21〕4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应用型课程建设与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总结和交流,学校决定对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建设项目和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学校认定的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71门(见附件1),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延期课程5门(见附件2)。

二 结题验收程序

1.各二级学院即日起开展结项相关工作,于2021年7月8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结项结果进行汇总,提交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建设项目和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延期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

2.验收标准

参照《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2022年5月修订)(附件4),应用型课程根据评价标准可分为优、良、中、差、不合格共五个等级,其中优>=90,良>=80,中>=70,差>=60,不合格<60。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程通过结题验收应达到“良”及以上标准。

3.学校将对各院开展的结项工作和材料进行抽查。

三 材料报送要求

1.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材料必须包括“真实项目案例库”“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简称“两库”),未完成“两库”建设的课程,可做延期或撤项处理。其余结项材料由各单位确定,所有结项材料由各单位保存归档。

2.成果验收及支撑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真实项目案例库 (必须提供);

(2)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必须提供);

(3)课程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4)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目标可体现培养目标达成度);

(5)开课说明(可体现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

(6)应用型课程设计方案及学习情境(项目)设计相关材料;

(7)课程教案(可依据开课说明体现项目教学的相关内容);

(8)多媒体课件;

(9)教材(讲义);

(10)其它线上线下资源;

(11)教学评价及成果数据统计等文件材料。

3.各单位于7月8日将《×××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建设项目和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延期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电子版发送至002225@peihua.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汇总表)。

联系人:李珍    85680233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名单

2.西安培华学院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延期课程名单

3.×××第二批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建设项目和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延期项目结项汇总表

4.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试行)

5.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评分表

教务管理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