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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首批应用型示范课认定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19〕6号)

发布者:教务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20-03-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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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加强对应用型特色课程的推广,打造“培华金课”,展示教师教学改革成果,促进教师之间相互交流教学经验,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手段的不断改革与创新,提升全校教师的教学整体水平,结合应用型课程建设要求和我校应用型特色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在对建设课程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学校遴选认定了我校首批应用型示范课(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型示范课特点

1.能够与服务专业培养目标契合:根据工作过程设计教学流程;依据能力目标设计课程内容;基于体认导向激发学习兴趣。

2.将“双基双技”与实践深入融合:课程定位体现出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课程教学目标符合培养学生发展能力的要求。

3.做到“教、学、做”的紧密合一:依据“学情”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以“任务”为载体、教学过程体现理实融合;综合性运用传统课堂、翻转课堂、跨界课堂。

4.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得到良好表现:多元性的评价学生学习成果;课程实施效果具有统计意义。

二、应用型示范课的后续建设工作要求

被认定的应用型示范课要按照应用型课程的要求,结合专业建设、专业认证和人才培养能力的要求,继续加强建设,将知识、能力和素质有机结合,课程内容反映前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教学形式体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依据职业标准和能力要求,最终实现应用型课程改革贯穿于人才培养方案全过程。

首批应用型示范课建设周期为1年。设中期检查1次,结题验收须提交的重点支撑材料如下:

1.立项申报书中“课程建设预期成果”包含的所有材料;

2.课程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课程教学大纲;

4.应用型课程设计方案的实施支撑材料;

5.开课说明;

6.课程教案;

7.多媒体课件;

8.教材(讲义);

9.其它线上线下资源;

10.与课程项目(任务)设计相关的校企合作、横向课题或其他真实(仿真)项目材料;

11.教学评价及教学成果数据统计材料。

课程是教育教学中的最微观问题,但解决的是教育最根本问题,是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理念的“最后一公里”。希望全校广大教师向示范课教师学习,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积极发挥自身在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中的核心作用,重构心灵、重塑自我,保持对教学的热爱,不断增强教与学的能力。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首批应用型示范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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