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深化应用型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培华院教发〔2019〕39号)文件精神,我校应用型课程改革工作的建设目标将分层次、分阶段实施,在三年内实现应用型课程的专业全覆盖。三年期建设计划如表1所示。
表1 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改革三年期建设计划
目标 年度 |
工科、医学、艺术类专业应用型课程改革的课程占专业课门数比例 |
其他各类专业开展应用型课程改革的课程占专业课门数比例 |
校级应用型示范课门数 |
院级应用型示范课门数 |
2020年 |
70% |
60% |
50 |
100 |
2021年 |
80% |
70% |
80 |
160 |
2022年 |
100% |
100% |
100 |
200 |
按学校应用型课程改革三年期建设计划,到2020年,我校将完成建设校级应用型示范课50门、院级应用型示范课100门,并实现工科、医学、艺术类专业应用型课程改革的课程占专业课门数70%、其他各类专业开展应用型课程改革的课程占专业课门数60%比例的目标。
各教学单位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深化应用型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试行)”及自身应用型特色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用型课程建设及院级应用型示范课认定工作。
认定标准
参照《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试行),应用型课程根据评价标准可分为优、良、中、差、不合格共五个等级,其中优>=90,良>=80,中>=70,差>=60,不合格<60。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应达到“良”及以上标准。
认定时间
各二级学院即日起开展2020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认定的相关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认定工作。
成果验收及支撑材料
课程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目标可体现培养目标达成度);
开课说明(可体现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
应用型课程设计方案及学习情境(项目)设计相关材料;
课程教案(可依据开课说明体现项目教学的相关内容);
多媒体课件;
教材(讲义);
其它线上线下资源;
教学评价及成果数据统计等文件材料。
被认定的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应参照《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不断加强建设,将知识、能力和素质有机结合,课程内容反映前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教学形式体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依据职业标准和能力要求,实现应用型课程改革贯穿于人才培养方案全过程。
附件1 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2 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评分表
附件3 XXX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数据统计表
附件4 XXX学院应用型课程改革信息统计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