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业务 -> 科研管理 -> 正文

西安培华学院科研处职责

发布日期:2014-09-25  来源:   点击量:

科研处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全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陕西省、及有关厅局科技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学校科研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学校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并对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质量监控和评估。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教研、教改、学生科研、德育工程项目除外)的组织申报,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做好各类科技合作项目、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审、鉴定、推荐、评奖,推广应用,以及专利的申报工作。

4、负责全校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业绩的核定、考核、奖评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的科研成果审核认定工作。

5、负责全校各类科研机构的考察论证、立项建设、考核评估等项管理工作。

6、负责开展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统计和分析,组织年度科技与人文社科统计工作。

7、负责开展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密级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保密和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和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9、负责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及挂靠学院各类研究学会的管理工作。

10、协助做好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