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5]100号)、《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由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评奖办形式审核,最终确定拟推荐成果13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5年8月15日至19日(5天)。
二、凡对拟推荐成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管理中心实名反应。
联系电话:029-85680141
联系人:朱老师
西安培华学院科研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