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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6-01-24  来源:   点击量:

各院(部)、中心:

为规范和加强2026年度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事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扶持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立足陕西丰厚红色文化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聚焦我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的火热实践,重点扶持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新时代发展题材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优秀作品,鼓励创作单位推出更多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的文艺精品,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申报项目范围:原创性的戏剧(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交响乐等)、电影类(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类(含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文艺节目)、网络文艺(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微短剧剧本、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等)、广播剧、音乐、图书(含文学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等门类作品的创作。

2.申报主体:在省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创作(或出版)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项目要求:

(1)所申报的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原则上应由我省主控主投主创,影视剧项目原则上应当在我省立项,跨省合作的项目,省内创作机构须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全国性评奖的申报权,陕西省委宣传部拥有推荐权(须有书面授权书),多方联合创作的项目在取得合作单位授权的基础上由其中一家申报。

(2)所申报的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和重点文艺资助项目都应当正在创作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在两年内完成。已经出版或上演、上映、播出的项目不得申报。重大文化精品项目中,自筹资金应达到总预算的50%;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文艺、图书以及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等需要行政部门立项备案审批的文艺项目须已通过立项备案审批。

(3)改编的作品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图书出版须有作者授权和图书出版合同。

(4)有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创作单位或个人往年获得扶持资助的项目尚未完成的。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扶持的项目。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项目。经往届评审未入选的项目。

4.申报数量:图书门类,省属出版社和高校出版社可申报不超过5个项目。其他门类,一个创作主体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5.申报材料(创作单位申报材料):

(1)《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项目信息表》。

(2)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电影类、电视剧、纪录片类、网络文艺、图书等立项备案审批文件扫描件(特指需要立项备案的)。

(3)编剧(或作者)授权书、相关合作协议扫描件。

(4)图书项目需提供样稿,戏剧、电影类、电视剧、纪录片类、网络文艺、广播剧项目需提供完整剧本(电视剧还需提供分集大纲)。

6.申报渠道和流程:(分级分类申报)

市属及以下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市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民办非企业报送至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的市级党委宣传部,由各市党委宣传部筛选推荐。

省属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省市场监管局)根据项目类型报送至省级文化业务主管部门,经筛选后推荐。其中戏剧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视剧、纪录片类、网络文艺、广播剧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电影和图书出版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所属出版社经集团汇总报送)。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联系方式附后)

三、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资助范围:主要资助戏剧剧本、影视剧本、文学作品(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网络文学)、文艺研究成果等项目创作。

2.申报主体:编剧或作者个人。

3.项目要求:应由我省作者创作或以我省为题材,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

4.申报材料:《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项目信息表》。

5.申报渠道:编剧或作者可以选择从所在地的市级党委宣传部报送或从省级文化业务主管部门归口报送,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向市委宣传部和省级文化业务主管部门重复申报,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从省级文化业务主管部门归口报送的,戏剧剧本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影视剧本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文艺研究成果报送至省文联,文学作品报送至省作协(电影剧本只能通过市委宣传部报送)。省委宣传部文艺处不直接受理任何门类的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联系方式附后)

四、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相关表格和材料规格要求可以通过本指南附件下载。

五、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创作单位和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所需数量以各推荐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省属创作单位申报的电影项目和高校出版社申报的图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

六、申报部门联系人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刘天培 029-63905872(省属机构和高校出版社申报的电影、图书项目)

省文旅厅艺术处:吉蕾 029-85261058(省属机构申报的戏剧类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中的戏剧剧本)

省广电局宣传处:赵智明 029-87366028(省属机构申报的纪录片类项目)

省广电局电视剧处:乔志勇 029-85496158(省属机构申报的电视剧、广播剧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中的电视剧剧本)

省广电局融媒处:刘旭军 029-85496228(省属机构申报的网络文艺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

省文联:梁欣 029-87907045(省级文艺家协会申报的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中的文艺研究成果)

省作协:高晶晶 029-87415731(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中的文学作品)

各市委宣传部(市属及以下创作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主体申报的重大文化精品项目、重点文艺资助项目):

西安:029-67090702 宝鸡:0917-3260606

咸阳:029-33193009 铜川:0919-3283850

渭南:0913-2126059 延安:0911-7096302

榆林:0912-3825280 汉中:0916-2626073

安康:0915-3285679 商洛:0914-2313390

杨凌:029-87036332

学校科研与对外合作中心:王辉 13325457289


科研与对外合作中心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