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根据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政办发〔2017〕112号)文件要求,学籍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属高校),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或本人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对象
1、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
2、本人残疾;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注:我校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中符合以上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均可申请;
三、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
1、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贴;
2、发放时间为7月上旬;
四、申请所需材料
(一)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必须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附件2);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
4、低保证、低保存折(必须显示2018年存款记录)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西安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6、若因父母双亡等原因产生供养关系转移的情况,需由当地相关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二)身患残疾学生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西安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西安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除学校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名单外,有其他银行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西安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五、填表要求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中“本人姓名”、“曾用名”一栏时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打印,表中其他内容可手写,也可打印。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附件2)中内容须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同时须加盖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提交原件,复印件无效。
3、《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3)包含的类型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3种类型,并在相应类型中打√。
4、《201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4)只包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型。
六、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本院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院系章)和电子版、学生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常晓斌老师处。
七、其他
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八、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做以下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2、应确保通知到每一位2018届毕业生。
3、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杜绝虚假材料上报。
4、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商学院
2017年12月28日